核聚變就是小質量的兩個原子核合成一個比較大的原子核,核裂變就是一個大質量的原子核分裂成兩個比較小的原子核,在這個變化過程中都會釋放出巨大的能量,前者釋放的能量更大。
核聚變和核裂變的區別是什麼
核聚變和核裂變是兩種不同的核反應類型,它們的主要區別在於以下幾個方面:
含義:
核聚變指的是兩個輕質量的小原子核結合成一個重質量的大原子核的過程。
核裂變則是相反的過程,一個大質量的原子核分裂成兩個或多個較小質量的原子核。
產生的能量:
核聚變的能量釋放通常遠大於核裂變。這是因為在一個核聚變中,輕原子的結合會創造出更多的質量和能量,盡管這些能量最終以光子形式放出。
相比之下,核裂變雖然也能產生大量能量,但在質量虧損的概念下,其能量產出不如核聚變。
應用:
核裂變主要應用於核電站,通過控制裂變產物的數量和速率來產生電力。
核聚變目前尚未在商業化核能發電中得到廣泛應用,但它正在研究實驗室和某些特定領域(如太空探測)中使用。
環境和安全:
核裂變會產生強烈的輻射和對環境的長期污染問題,包括難以處理的廢料和高水平的輻射暴露。
核聚變相對而言產生的輻射較少,且理論上可用的燃料資源更為豐富,不會像核裂變那樣造成長期的生態危害。
綜上所述,核聚變與核裂變的主要區別在於它們的能量產出、應用范圍以及對環境和安全的潛在影響。
核聚變和核裂變怎麼被發現的
1、核裂變
核裂變的現象是由德國物理學傢奧托·哈恩和弗裡茨·施特拉斯曼在1938年通過一系列實驗首次發現的。在這次實驗中,他們使用鈾-235作為原料,觀察到瞭核反應中產生的銫-137和鍶-90等新元素,這表明鈾核已經分裂成更小的核片段。這個發現引起瞭其他科學傢的關註,包括奧托·羅伯特·弗裡施和魯道夫·佩爾斯,他們提出瞭一種理論解釋來描述這種新的核反應機制,即核裂變。他們的研究為後來原子彈的研究和開發奠定瞭基礎,從而開啟瞭核物理學的新時代。奧托·哈恩因此獲得瞭1944年度的諾貝爾化學獎
2、核聚變
核聚變程序於1932年由澳洲科學傢馬克·歐力峰(英語:MarkOliphant)所發現。隨後於1950年代早期,他在澳洲國立大學(ANU)成立瞭等離子體核聚變研究機構(FusionPlasma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