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萬有引力是來自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不屬於牛頓三大定律。1687年牛頓發現萬有引力定律,任何物體之間都有相互吸引力,這個力的大小與各個物體的質量成正比例,而與它們之間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
萬有引力定律的內容
牛頓萬有引力定律本身是一種假設——F=GMm/rr——這就是理論的邏輯起點瞭!由此再加上微積分的運算,可得到許多結論,其中之一就是開普勒第三定律。正因為許多推論都與觀測相符,假設就變成瞭理論。
開普勒第三定律不是萬有引力定律的邏輯依據,兩者的邏輯關系是萬有引力定律可以推導出開普勒第三定律,但相反的過程則不是邏輯關系——開普勒第三定律確實對於萬有引力定律的提出起到瞭重要的啟發作用,但這並不是邏輯推理的作用!用愛因斯坦的話說,這是思維自由創造的過程。
萬有引力定律可不是一個經驗規律的推論!它是一種由假設開始的理論。當然,對於F=GMm/rr的假設,確實沒有更深的物理解釋。就像廣義相對論的邏輯起點是局域上的引力場與加速度場等效,由此推出瞭包括慣性質量與引力質量相等的諸多結論,而兩種質量相等是啟發愛因斯坦提出兩種場等效假設的實驗事實,但它不是邏輯起點!而且,作為邏輯起點的等效假設也沒有更深的物理解釋。
概括簡單來說,萬有引力定律是指自然界中任何兩個物體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與兩物體的質量的乘積成正比,與兩物體間距離的平方成反比。公式表示為F=G*M1M2/(R*R)(G=6。67×10^-11N•m^2/kg^2)。其中F: 兩個物體之間的引力;G: 萬有引力常數;m1: 物體1的質量;m2: 物體2的質量;r: 兩個物體之間的距離。
依照國際單位制,F的單位為牛頓(N),m1和m2的單位為千克(kg),r 的單位為米(m),常數G近似地等於6。67×10-11次方N·m2㎏-2次方(牛頓米的平方每千克的平方)。
牛頓是怎麼發現萬有引力定律的
通過自己的觀測和實驗,提出瞭運動三定律:慣性定律、第二運動定律、作用與反作用定律。這三條定律和萬有引力定律一起共同構成瞭宏偉壯麗的力學大廈的主要支柱在這部書中,牛頓從數學上論證瞭萬有引力定律,指出在萬有引力作用下,物體運動軌跡有3種,當行星最初速度不很大、離太陽不很遠時,是橢圓軌道。
當最初離太陽很遠或速度很大時,就是拋物線軌道或雙曲線軌道,這樣的物體僅僅在太陽附近出現一次,以後便永遠消失瞭,偶爾到太陽系作客的彗星就是這種軌道。牛頓還用太陽引力與月球引力解釋瞭地球上的潮汐運動在發現萬有引力的這場科學競賽中,牛頓把所有的對手都遠遠拋在瞭後邊,這是因為他在科學思想與科學方法上比其他人都高出一籌。